近期,北京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的寻求《城市归纳客运交通纽带标识体系模块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北京市区域标准定见的告诉,已于11月27日完毕。
《标准》寻求定见稿中明确要求轨道交通、路途交互与通行、自行车、行人等多种交通方法的标识体系应一致、接连、完好,并同步统筹广告、文明、艺术等视觉元素,确保标识体系的优先和主导。
关于一些交通纽带在标识设置中广告喧宾夺主的现象,《标准》也进行了规则。如:人行标识体系设置中就说到广告不应与一级,不宜与二级标识混合设置,标识设置应优先于广告,广告与标识间隔不宜小于1米。
在标识接连性设置上,《标准》要求间隔纽带用地人跋涉口500米范围内的人行路途路段及路口、公交站宜设置引导前往纽带的导向标识,且在纽带周边路途分岔口宜对称设置。当人行直线米时,宜对前往纽带的信息进行重复引导。
关于车行标识,《标准》规则间隔交通纽带3公里-5公里范围内宜设置纽带导向标识,车行导向体系还宜包含实时显现剩下车位信息的动态标识等。
智能信息化标识包含电子动态标识、电子人机互动标识,并依据本身的需求设置智能问路机、微导航等智能信息化标识。其依照运用功用可分为智能通行、智能服务和智能分散三大类。
智能信息化标识何时用呢?《标准》中说到当静态标识信息不足以满意功用需求,需展示动态、易变信息时,可设置智能信息化标识进行信息弥补与完善。
一起,智能信息化标识敞开后宜选用单页画面显现信息;翻页或翻滚显现时,不宜超越两页,且每页停止显现时刻应不低于3秒。
规则纽带的无妨碍设备应设置无妨碍标识,无妨碍标识应沿纽带内规划的无妨碍道路设置,引导乘客自主前往各基本功用区域及各项无妨碍设备;
可在无妨碍跋涉线路上设置智能导航带,经过电子语音或智能灯火方式来引导残疾人、视力妨碍者、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乘客;
车行无妨碍标识的设置中说到泊车场(库)内的无妨碍机动车泊车位处应设置无妨碍标识。地上施划无妨碍机动车泊车位标线,一起地上设置无妨碍机动车泊车位标志。泊车场(库)的进口至无妨碍机动车泊车位的行车途径上、无妨碍机动车泊车位与纽带主要功用区之间应接连设置导向标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