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减少相关成本是指在现在新材料价格成本的基础上降低成本,不是说和劣质建材价格比!
现在新材料都是国企在用,民企不想用,结果显而易见,民企会慢慢的无路可走!
中国政府现在不希望再以这种粗狂式的资源浪费来推动经济,所以国家一定会调整政策这次大规模的整顿镁矿产品,就说明中国政府开始着手实施了。现在用我们的镁基新材料和传统的检测的综合成本是持平的,我们都清楚,建筑成本不能光看材料价格,要看综合成本!比如说,用我们的材料做建筑隔墙,人工省掉70%,钢结构省掉50%,施工时间省掉60%,装配率达到30%以上,您可以计算出您的综合成本是降了还是增加了?答案是肯定的,最多是持平!镁质胶凝材料
--硫氧镁材料是最近几年兴起的,其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吸潮返卤,并且作为材料的硫酸镁来源途径很多,包括用工业废酸的再次利用:脱硫灰。
,,防火夹心板,板,饰面装等。产品按GB6566-2011标准检测,为无放射性A类产品。公司产品通过国家防火环保标志认证。通过A级防火检测,墙材在900-1400摄氏度高温下能抗住火焰的极限超过4小时,达到国家阻燃性能A级标准。
防水,防潮性能优良。墙材软化系数≥1。可用于卫生间,厨房,地下室等潮湿区域。公司自制1m*2m*0.8m鱼缸用于养鱼实验,已经使用3年以上。
墙材拥有非常良好的隔音与吸音功能。75mm厚的墙板隔音量达到45dB,远高于国标的35dB。
抗震,抗冲击。墙材经检测,抗住压力的强度≥5Mpa,抗冲击能力大于国家标准7倍。
重量轻。75mm厚墙材重量仅为48kg/m2 ,为同等使用功能效果的砖墙砌体120mm重量的1/7,加气混凝土重量的1/3。
保温节能,无裂缝,不返卤,不霉变,不虫蛀。墙材热传导系数小于0.195,墙材的干收缩系数小于0.4%。
大跨度,高强度施工。只要简单采用钢结构锚固,型钢埋设于墙体内,就无需增加墙面柱体。墙材抗弯破坏荷载≥4.44,超国标3倍。可开槽布线,可钉挂粘贴。墙材握钉力≥
建材工业是重要的原材料产业。近年来,我国建材工业规模逐步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创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地增强,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非消极作用。但也要看到,受经济提高速度回落、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建材工业增速放缓、效益下降、分化加剧,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超过标准,部分适应生产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缺乏,一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和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推动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产能过剩、结构扭曲、无序竞争等核心问题,在供给侧截长补短、压减过剩产能,有序推进联合重组,改善企业未来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扩大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和组织架构,有效提升建材工业的质量和效益。(二)基本原则。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压减过剩产能,优化供给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促进优胜劣汰。坚持企业主体。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发挥骨干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创新经营模式和业态。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联合重组。
坚持政策引导。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完善支持政策,增强行业和企业的内生发展动力。
坚持统筹协调。发挥部门合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产业政策与有关政策的协同。优化产业体系,扶持新兴起的产业,提升建材工业整体发展水平。
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和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质量水平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地增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建材工业效益好转,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销售利润率接近工业中等水准,全行业总利润实现正增长。二、压减过剩产能
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超过标准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印发后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凡是未按规定开展产能置换导致新增产能的,要严肃查处,国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一律不予支持。对国发〔2013〕41号文件印发前的水泥违规项目,未经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认定或明确由地方视情处理的,停止生产许可受理,已受理的一律不予许可;存在落后设备、工艺、违规产能以及生产淘汰类产品的,一律不予受理、不予许可。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新上工业玻璃项目,熔窑能力超过150吨/天的,应依托现有平板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严防借开展协同处置、发展工业玻璃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项目。(五)淘汰落后产能。
6个月内整改达标;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经申请可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水泥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泥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使用《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要立即关停退出。(六)推进联合重组。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并结合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已获许可的建材企业并购重组且不涉及搬迁的,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免予企业实地核查;已获许可的建材企业被并购重组后,企业名、生产条件、产能未发生明显的变化的,经产品检验合格后,直接换发许可证。支持企业依据市场需求,创新业态和商业模式,主动退出综合成本高、生产效率低的产能,增强盈利能力。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支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压减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七)推行错峰生产。在采暖地区的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压减采暖地区熟料产能,同时有很大成效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锅炉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别的地方水泥熟料装置在春节期间和酷暑伏天也应错峰生产。对不宜临时停产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倡导通过行业自律按特殊的比例降低负荷、合理限产。
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替代自然资源,发展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合料、砌块墙材、低碳水泥等产品。发展镁质胶凝材料等新型胶凝材料。(九)发展高端玻璃。
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个性化幕墙、光伏光热一体化玻璃制品,以及适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的节能门窗等产品。积极发展建筑用防火玻璃板材、电致变色玻璃等新产品,结合发展设施农业和建设美丽乡村,开发农业种植和观光大棚所需的结构功能一体化玻璃板材及制品。(十)提高陶瓷品质。从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建筑入手,推广薄型化的陶瓷砖以及节水、轻量的卫浴洁具等绿色建材产品,促进绿色消费。加强产品设计和关键零配件研发,开发多功能产品、智能家居等用品,提升产品技术上的含金量和艺术性,促进陶瓷产品智能化、多功能化,更好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
(十一)推广新型墙材。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及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构配件工厂化生产。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开发生物质建材,发展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
镁质建材等产品。加快推广应用水性涂料、胶黏剂及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热反射膜、管材等产品。(十二)开发新型材料。以石墨、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为重点,加大在矿物均化、提纯、超细磨粉、分级级配、表面改性等方面攻关力度,全力发展基于非金属矿物,用于节能防火、填充涂敷、环保治理、储能保温的矿物功能材料。快速推进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以及玻璃基板、光纤预制棒、高压电瓷、陶瓷分离膜、闪烁晶体、激光晶体等先进无机非金属产品的首批次示范应用,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扩大新材料产业规模。
(十三)改善技术装备。开展协同攻关,大力开发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高端玻璃及制品、精细陶瓷前驱体及陶瓷粉体、人工晶体材料等生产、检测专用装备,提高装备控制精度、自动化水平和生产的基本工艺稳定性,提升产品质量和合格率。针对细分市场,快速推进产品品种规格系列化、生产的全部过程柔性化,更好满足差异化需求。加强标准化建设,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立足产业化生产和应用需要,建立完善新材料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
加大对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支持企业向特色园区集聚,鼓励园区加快燃料升级,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使用清洁能源。开发推广玻璃熔窑高效燃烧、余热利用技术和陶瓷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原料干法制粉和连续球磨等技术,提高能源梯级利用水平。推广无铬耐火材料。平板玻璃企业要严格限制高硫石油焦燃料。鼓励整合玻璃用硅砂、石英砂和砂石骨料用尾矿、废石等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推进智能化生产,建设厂区物联网,在搬运、码垛等重复操作工段推广“机器代人”,加强对产品质量、污染物排放、能耗等关键参数的可视化管理,提高质量效益。(十五)支持企业创新。支持企业组织清洁能源开发替代、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新材料开发、产品深加工等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改造。支持企业快速推进高性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矿物功能材料的产业化,着力提高关键材料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下游产业需求。发布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并据此对建材工业节能减排、产品升级换代、提升质量效益等项目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互联网+”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物流网络配送体系。加强品牌培育、宣传与推介,加快本土品牌建设,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步在厨卫、家居等消费产品领域培育世界知名品牌。(十七)开展产能合作。
“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建材项目,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积极开展商标等知识产权政策培训,搭建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平台,建立商标、版权、商业机密等“一站式”服务体系,指导公司进行商标保护维权。根据国际产能合作需要,支持公司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大建材领域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力度,通过产品、装备和投资带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五、完善支持政策
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研究修订水泥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混凝土产品质量标准、混凝土掺合料产品质量标准和专用水泥标准。加快制定协同处置固废伴生水泥产品污染控制标准。落实水泥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十九)加大金融支持。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建材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企业停止贷款。通过提供并购贷款、并购票据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材企业并购重组。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企业和平板玻璃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体系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
2013〕41号文件印发后核准备案、点火投产的项目,要逐条注明详细情况;对隐瞒信息或违规建设的项目,一经举报并查证属实,将予以公告,并追究相关责任。建材企业应依法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主动披露环保相关信息。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对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置违反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行为。对水泥行业实行基于能耗限额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质检部门要加大建材产品抽检力度,对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依法责令整改并予通报;对无证生产水泥的,依法责令停产、处罚并向社会公告。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材企业,及时公布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二十一)发挥协会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逐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合力推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降本增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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