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有效的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连日来,北京市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在检查过程中,消防救援人员发现一单位顶棚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彩钢板搭建,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为确保公共安全消防救援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做临时查封。
“聚苯乙烯泡沫彩钢板其燃烧性能和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符合《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第5.1.2条的规定,如果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若发生火灾可能会引起人员受伤或死亡。”在查封过程中,消防救援人员对单位负责人再三强调。在随后的检查中,消防救援人员提示各单位负责人,民用建筑、厂房、仓库等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能抗住火焰的极限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可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硬质泡沫等易燃材料填充的泡沫夹芯彩钢板。
下一步,昌平消防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力度,从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强力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和改善辖区内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