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清运收费将有据可依。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等昨天公布《上海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行业收费价格信息》,明确了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行业收费价格的计价方式、标准及收费主体。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清运,将根据首次和非首次装饰装修、基本面积等标准计价,55平方米以下首次装修清运费用按套计价为400元,重装修的为每套550元。
这一公开的价格信息适用于装修垃圾清运单位将业主(使用人)对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非生活垃圾,从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居住小区管理单位指定的堆放点,运至分拣、中转场所收取的清运费用(不包括分拣、中转、处置费用和有关管理部门、清运单位对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进行协调管理人员的费用)。
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行业收费价格信息涵盖清运作业服务过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其构成为: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规费、税金、利润的总和。计价方式及标准,按首次装饰装修、非首次装饰装修分档计算,由基本面及和超基本面积两部分组成。
首次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价格信息计价标准,适用于对毛坯住宅进行装饰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清运,非首次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价格信息计价标准适用于对已完成装饰装修的住宅再次进行装饰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清运。
住宅面积在55平方米(含55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套基本面积收费价格信息收取清运费,超55平方米部分,按面积加收超基本面积收费价格信息收取清运费。首次装饰装修55平方米之内为400元/套,超基本面积的,55-140平方米收费标准为6元/平方米,140平米以上部分为5元/平方米;非首次装饰装修,55平方米之内基本清运费为550元/套,超基本面积的,55-140平方米为8元/平方米,140平方米以上部分为6元/平方米。
住宅为局部装修的,由装修垃圾清运单位、物业企业(管理单位)与住宅业主(使用人),以局部装修部位、装修面积、装修垃圾清运量为主要参照依据,协商收取清运费。局部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允许超出非首次装修垃圾清运收费价格信息计价标准。
面积的核算核算方式,住宅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按房地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按预(销)售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公有住宅按公房租赁凭证载明的房子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计。
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清运主体应是符合垃圾清运作业服务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可直接收费,亦可委托住宅小区、物业企业(管理单位)按装修垃圾清运行业收费价格信息代为收取清运费。采取委托代收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代办费用等有关事宜,物业企业(管理单位)在小区显著处公布装修垃圾清运公司名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价格信息计价标准和监督电话,物业企业需将委托协议及时上传至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督平台,并由装修垃圾清运单位向住宅业主(使用人)开具清运发票。物业企业管理单位不得向住宅业主(使用人)收取其他费用。
本市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对使用的各种类型的房屋建(构)筑物等设施进行装饰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委托符合垃圾清运作业服务规范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清运处置,应根据清运、分拣、中转、处置等环节,按市场化、全成本要素,协商收取清运处置费。
根据市有关法律法规,本市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行业收费价格信息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共同发布,首次发布之后,将根据市人社局公布的年度社会平均薪资增长水平、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及相关原材料、燃料等市场行情报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