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介绍,他是邵阳人,与妻子一起在湘潭工作了20年,始终没买房。去年,他用家里的所有积蓄,并向银行贷款和朋友借钱,共筹得180万元,在雨湖区湘潭义乌小商品城品牌村B15栋购买了一套商住楼房。
10月份,他准备对这套商住楼房进行装修时,猛地发现房屋里面存在一些质量上的问题。“首先是楼上的承重墙有一处露出了钢筋,接着发现部分墙壁有渗水现象,还有一些地方存在开裂的情况等。”李先生说,别的问题处理好后还影响不大,可承重墙已露出钢筋,这是房屋的品质问题;一旦有什么突发状况,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李先生找到开发商反映情况,希望对方尽快处理好这些问题,或者是退房退款。可一个月过去了,开发商始终没有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李先生说:“我总共找了他们5次,每次都没有个结果。”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销售部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些商住楼都已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李先生的房屋并没有质量上的问题,只是施工过程存在瑕疵。接着,该负责人向我们提供了一份有关部门盖了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2015年10月23日),以证实自己的说法。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得知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后,他们已马上派人与其交流、协商,但李先生提出要退房。不过,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些瑕疵是未达到退房条件的。如果李先生愿意,他们将派人对房屋做修复或整改,也可以拿出适当的资金请李先生自己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