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广泛关注。新版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二层以上住宅应设置电梯、层高不应低于3米,新建住宅钢混结构楼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0厘米,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就征求意见稿里的亮点,记者邀请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有关专家进行解读,一探未来我们的居住环境将有哪些变化。
现实中,商品房在销售时宣传层高2.8米-2.9米,交房后消费者测量却达不到这一标准,感觉“层高”缩水。其实,层高和净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数值不一样。
全国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大师、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申作伟解释,层高是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室内净高则是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现行《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建筑层高宜为2.8米,也就是说最小的层高是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新版规范中规定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0米,相比现行规范有了较大的提升。“层高提高后可以使室内居住品质更高,视野开阔,不仅生活空间扩容,而且室内空间有更好的采光、开阔的视野,给居住者带来高品质的居住体验。”
一级注册建筑师、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九分院建筑总工程师高维东认为,层高的这一变化,从购房者角度来说,提高了居住舒适度,有利于建筑的通风采光及日照。但他还认为,随着开发商成本支出的增加,相应的,可能会带来购房成本会增加,建筑公摊面积会增大。
随着城市里住宅楼层慢慢的升高,电梯慢慢的变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催生出了一个巨大的电梯市场。1999年国家出台《住宅设计规范》以及后来的修订版,包括现行的2012年修订版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时”必须设置电梯。针对日益加剧的社会老龄化问题,在真实的操作中,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市住宅建筑规划设计规范中,先后将七层及七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降低到四层及四层以上。2021年印发的《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跟进这一变化,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与以往相比,征求意见稿在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上出现了飞跃性的变化。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并就轿厢的深度、宽度和呼叫按钮设置高度做详细规定。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高维东说,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对于住宅电梯设置的要求,增加了住宅的居住体验感和居住舒适性,对于以后的住宅设计和建筑面积都会有较大的改变。近几年,随着相关规范的逐步推行如《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以及今年4月1日即将实施的《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这四个新规范均为全制性条文,能预见的是住宅设计将出现颠覆性的变化。
当下,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社会热点,国家从不同层面给予政策鼓励、支持。济南市住建部门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答复中透露,截至2021年上半年,济南市共有1150个单元已完成规划审查手续;开工建设972个单元。
但在实践中,各地经常因为“影响邻居采光”等问题引发争议。征求意见稿里提出,“对于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在按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协商合乎条件的情况下,应允许适当降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
申作伟认为,“应允许适当降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这是适应新变化和高质量生活的需要,从当下来看应该是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个利好。与此同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住户之间沟通、管理、费用、维护等问题,是个统筹协调的工作,需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才能顺利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会遇到因降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难以协商,进而引起加装困难,征求意见稿关于日照规定要求可以适当降低的新提法有积极意义,但前提是进行充分协商。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还要求,不应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千克,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0米。
近年来,住宅楼噪声问题经常引起邻里纠纷,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征求意见稿规定,新建住宅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0厘米,相比现行不低于8厘米的标准有了升级。专家觉得,严格规范楼板的厚度,有很大成效避免了上下楼之间、邻里之间因为房屋隔音差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同时也保障了住宅结构的安全性。
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的当下,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日益扩张,居民家庭对充电桩的需求尤为突出,公共充电桩显然已经不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显然是大势所趋。
住宅配套设施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征求意见稿提出,应依据居住小区的人口规模和设施服务半径,按照所在居住区分级配置标准统筹配套、同步建设。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小区业主入住后,相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市政公用、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便民服务设施同步到位,居住生活圈的体验感和便利度进一步提升。
此外,住宅建筑在设计工作年限上提高了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如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年限不应低于25年;对不同的功能房间,如卧室、起居室隔声性能要求不一样,有不同的限值,都大幅度的提升了居住舒适度,以适应人们高品质的生活。“新版规范具有强制性,可以视为购房维权的依据。”高维东说。(新黄河 记者:罗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