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耐用年限:指房屋能够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与设计的标准、建筑的材料、实施工程质量、使用状况、维护保养相关。 钢筋结构:60-80年 砖混结构:40-60年 砖木结构:30-50年 其他:15年以下
住宅也有年限长短之分如: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的住宅50年.住宅用地的70年这是用地规划性质决定的,所以商业的使用的时间是40年,而住宅使用的时间是70年但是性质的设计院对住宅的设计绝大多数都是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50年
购买楼房后,首先要看你该不会是贷款,贷款的话,你的房产证是抵押在银行/担保公司的;土地使用证这个是开发商手里的,业主手里没有;土地有效期应该是你买房的时候通过开发商手里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知道才是,以前没有涉及到有效期到期的问题,所以虽然现在有政策,但也没有一个肯定的答复该怎么去办,估计是到期后,每平多少钱然后续期(之前的政策说是自动延期)70年或者50年,要看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政策来看,不同的土地不用的用途哪怕不同的归属(市县)都有不同的规定,**好是在买房之前问清楚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的时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公司能够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的人要接着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届满时,使用者要接着使用土地的能申请继续使用。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的时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公司能够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的人要接着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届满时,使用者要接着使用土地的能申请继续使用。
购买楼房后,首先要看你该不会是贷款,贷款的话,你的房产证是抵押在银行/担保公司的;土地使用证这个是开发商手里的,业主手里没有;土地有效期应该是你买房的时候通过开发商手里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知道才是,以前没有涉及到有效期到期的问题,所以虽然现在有政策,但也没有一个肯定的答复该怎么去办,估计是到期后,每平多少钱然后续期(之前的政策说是自动延期)70年或者50年,要看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政策来看,不同的土地不用的用途哪怕不同的归属(市县)都有不同的规定,**好是在买房之前问清楚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一定的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能否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的人要接着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解决方法: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要不要交费,如若交费要按什么标准,这样一些问题并没有细则规定。温州部分住房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问题已引发了国家层面关于这一点的初步解决方案。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使用的时间分别是1 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5体育用地5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详见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第63页,希望会对你起到一定的帮助